“在我们经营面临艰巨困难和挑战的关键时期,云南省检察院高含金量的意见,是帮助我们克服困难的及时雨,又如冬天里的一把火,是提振企业信心的动力……”日前,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带领14位民营企业家来到省检察院,与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宁面对面座谈交流,探讨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办法。一位企业家看了检察院拟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后,发出上述感慨。
据了解,云南省检察院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发展情况,提出了22条意见,在增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动性、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和其它刑事犯罪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细化方案。
座谈会上,14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围绕《意见》,结合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踊跃发言,畅谈了体会,提出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普法力度、加强经济犯罪预防、加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加强行政不作为的监督等意见建议。“一分部署,一分落实,要上下联动抓落实。”云南省总商会副会长、云南省浙江商会会长、云南银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金炉认为,云南省检察院拟出台的《意见》内容实在、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强,对解决企业面临困难和挑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具有现实意义,希望检察机关建立落实《意见》的监督机制,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事前介入,而不仅仅是事后监督,为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提供法律框架下的建议和指导,避免产生各类纠纷时亡羊补牢。”云南省工商联副主席、云南锦康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莹说。
喻顶成在讲话中指出,《意见》为省工商联和省检察院之间的交流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希望发挥检察机关法律专业优势,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对具体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加强监督,将好的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让全省广大非公有制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李宁听取发言后作讲话,要求将省工商联领导及企业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逐条研究,认真修改完善《意见》尽快下发,并监督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增强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要提高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水平,坚持法治思维和发展眼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延伸职能,主动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杜绝利用检察权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深化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交流合作,形成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杨之辉、王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