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省市四地法院开展跨区联动执行行动

2016-05-09 09:18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5月5日,北京平谷区法院通过京津冀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与河北省兴隆法院开展跨区联动执行行动,此次共执行4起案件,包括2起交通肇事案件、1起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和1起合伙纠纷案件。据悉,自该机制运行至今,平谷法院已执结相关案件380余件,协助津、冀法院执行案件40余件。

  据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久新介绍,2015年,北京、天津、河北三家高院共同签订的《京津冀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为三省市执行联动协作搭好了框架,明确了方向。

  平谷区借助位于京津冀三省市交汇之处的地理优势,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进行了跨区联动执行机制建设的探索。

  2015年9月,平谷法院牵头与天津蓟县、河北三河、河北兴隆法院共同签订《平蓟三兴四地法院执行联动协作实施细则》。

  之后,又参与签订《北京、天津、河北(廊)19家毗邻法院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运行及操作细则》,并常态化地开展了跨区联动执行行动。

  在跨区联动协作中,各地法院都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其中,平谷法院主要发挥北京法院在执行信息化方面的优势,利用北京市、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帮助蓟县、三河、兴隆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在北京市范围内的财产线索。

  本次执行行动当天,北京市高院副院长孟祥、北京市高院执行局局长靳学军等领导通过远程网络指挥系统观看了联动执行情况。(刘向智)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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