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运行机制,促进审判的公正高效,贵州省毕节市中级法院贯穿上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打破庭室界限、统一裁判尺度、积极调解结案、提高审判质效,成立六个专业民商事审判合议庭(以下简称专业合议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打破庭室界限,组建专业合议庭
据毕节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大高速公路、铁路贯穿毕节腹地,经济往来十分活跃,民商事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5年5月1日,毕节市中级法院成立了六个专业民商事审判合议庭。该合议庭打破了法院庭室界限、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效,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运行机制。
工作中,专业合议庭把原来民事一、二、三庭受理的案件,打破庭室界限,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将民一、民二、民三庭的审判人员组建为六个审判组。且每个审判组配备1名审判长、2至3名审判员、1至2名书记员或法官助理,并结合该审判组人员办案情况,从中产生合议庭成员组成专业合议庭。
同时,六个审判组分别受理婚姻家庭类二审;商事合同类二审;劳动争议及工伤保险类二审;健康、生命、侵权类二审;民间借贷一、二审及除民间借贷案件以外的民商事一审案件。此外,六个审判组具体审理案件的类型,不仅根据审判长的专业特长予以确定,还由立案庭直接根据六个审判组各自审理案件的类型,将案件分配到各审判组进行审理。
统一裁判尺度,保障同案同判
据该院第三民事审判合议庭法官唐荣介绍,专业合议庭不仅对审理的案件能有效达成统一处理和分析意见,促进司法尺度统一,保障同地区同案同判,还统一了审判尺度和裁判标准,有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办案质效,维护司法公正。“在未成立专业合议庭前,劳动争议及工伤保险民事案件因审理本类型案件的承办法官较多,很多裁判尺度难以统一,造成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不少。自专业合议庭设置后,法官发现劳动争议类案件存在的问题很多,此类型案件调、撤率低。同地区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突出,双方当事人怨气重及基层法院执行难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专业合议庭迅速以案件类型梳理法律法规,统一意见,并把意见迅速传达基层法院,很快解决本地区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唐荣对成立专业合议庭深有体会地说。
形成专家型法官,提高审判质效
据了解,专业合议庭成立后,各专业法官对本审判组受理的案件均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学习研究,形成专家型法官,有效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专业化审判使法官办案精力相对集中,有利于法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理解法律精神;有利于培养与发挥法官业务特长与审判技巧;有利于法官积累办案经验,加强归纳分析,总结发掘案件的规律和特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也更有利于互相学习借鉴,形成比学赶帮的氛围,培养出了一批专家型、知识型的业务骨干法官。
据介绍,通过专业合议庭的探索,在案增人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审结案件增幅大于收案增幅的良好局面。2015年,毕节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民商事案件30115件,审结27721件,同比分别上升56.04%和57.06%。其中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26994件,审结24804件,同比分别上升55.26%和55.47%;新收民商事二审案件3121件,审结2917件,同比分别上升63.06%和71.99%。
解开当事人心理“疙瘩”
据唐荣介绍,去年,他在审理织金县某煤矿劳动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存有怨气,心理的“疙瘩”没解开。该案件按程序从仲裁到一审判决再到二审判决,整个程序均走完后,受害者迟迟拿不到赔偿金。
事后,经法院专业合议庭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给双方当事人作思想工作。受害方称,煤矿能按期支付赔偿款,其愿在赔偿数额上作让步。经专业合议庭与煤矿方沟通后,煤矿方愿意调解,并表示,今后凡是工伤赔偿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地解决。该案中的23名涉案人员领到相应的赔偿金额,双方当事人皆大欢喜。事实上,这只是毕节市中级法院专业合议庭在民商事审判中的一个缩影。
工作中,类似这起全部调解结案的,在毕节不胜枚举。就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来说,劳动争议类案件有其特殊性,易成片出现,人数众多。若处理不当,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正因如此,双方当事人心里的“气不顺”,更需要法官耐心倾听,以站在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角度,让他们把心里的“不顺、不理解”完全说出来后,法官再把该类案件的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地告知对方,双方当事人便心平气和地把纠纷解决了。“专业合议庭的这一举措,不仅对地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有利,法官还可以用专业的知识向当事人解惑释疑,对基层法院进行专业的业务指导,有更多的精力去倾听当事人意见,有效地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理的‘疙瘩’,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唐荣表示。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据介绍,专业合议庭设置前,案件基本由庭长担任审判长,如遇到审判长与承办法官意见不一时,需层层上报请示,审理案件的时间更长,不利于法官审结案件。专业合议庭设置后,法官对案件的法理依据运用自如,意见容易统一,不同意见较少,需层层请示的案件少,受干涉的可能也小。专业合议庭设置后,原来庭长的职务仅仅是行政级别,不需要对不属于自己审判组的案件负责,各自承办法官对各自审判长负责,实际上形成了每个审判组的成员对该审判组负责,权责分明,案件质量整体上升,真正做到了由承办法官自己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从去年5月1日,成立专业合议庭以来,新审理的案件,均由审判长负责,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也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
“民商事审判合议庭负责制改革才刚刚起步,步履依然蹒跚。对于已取得的成绩,欣喜之余应保持警醒。对于不确定的挑战,忧患之余更应充满信心。公正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只有公正,才能将司法公信力逐步树立起来。只有公正,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毕节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伍应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