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8分钟的公诉、审判,贵州省都匀市法院快速高效地依法判决被告人汤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六千……宣判后,汤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此案从立案到判决,仅用时4天。这是都匀市法院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一个缩影。
以“轻”为界、以“快”为策、以“准”为绳的“轻刑快审”试点改革工作自去年在市法院全面铺开以来,现已进入常态化机制,平均审理周期从过去的20天缩短至6天。自2015年5月11日以来,市法院共受理轻刑快审案件134件136人,结案134件136人。同时,呈现出服判息诉率高、上诉率低、无抗诉、无信访投诉的特点,实现了案件质量和审判质效的双提升。
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既有利于及时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解决司法实践中“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尤其是对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的时间,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十分有意义。(莫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