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法院首个《行政诉讼释明规则》出台
保障行政诉讼当事人实质平等
为了回应当事人司法需求,平衡诉讼能力差异,推动审理机制创新,近日,甘肃省兰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行政诉讼释明规则(试行)》。这是甘肃全省法院系统首个《行政诉讼释明规则》。
《行政诉讼释明规则》共分7章44条,主要针对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错误告、不会告、不敢告、滥用诉权等实际情况,引导当事人尤其是原告依法有序参与诉讼,充分、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及时履行诉讼义务;平衡当事人诉讼能力差异,准确把握和规范适用诉讼规则,实现行政诉讼当事人实质平等;强调释明运用的全程化、全覆盖,尤其强调行政诉讼释明应当遵循公正中立、公开透明、合法合理、审慎适度原则。
《行政诉讼释明规则》对起诉条件释明、登记立案释明、证据规则释明、审判程序释明及判后释明进行了条文概括,通过释明内容的清单化和列举式方式,为释明权的规范运行划定合理的边界,突出司法为民、便民诉讼措施的告知、诉讼风险的告知,体现跨行政区划法院审判特点,并告知当事人要诚信诉讼,不得滥用诉权、虚假诉讼,并强调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举证要求及举证不能的后果分别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作为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试点法院,建立公正、高效、透明、便捷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不但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提高了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能力,满足了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行政诉讼释明规则》的实施将促进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信息交流的良性互动,对于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