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青少年公益法律服务站要建到市州

2016-05-06 10:24  来源:四川长安网

  四川省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

  青少年公益法律服务站要建到市州

  “五四”青年节前夕,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局、省司法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五四”“六一”期间集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省要以“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为契机,于5月至6月底期间以“弘扬法治精神,点亮美好未来”为主题,集中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其中,《通知》特别要求,青少年公益法律服务站要建到每个市州。

  为未成年人提供有效法援

  四川省一直将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如何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有效提供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组织广大律师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咨询以及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案件代理。要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前移法律援助程序,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及时指派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各市(州)司法局、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依托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至少设立一个12355青少年公益法律服务站。《通知》要求,各市(州)依法治市(州)办要安排一次常委会会前学法;各市(州)中院、检察院要开展“以案释法”;各市(州)教育局要集中开展一次“法律进学校”活动;各市(州)团委要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法规执法监督检查。

  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帮教体系

  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帮教,《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法院、检察院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作用,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涉及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着力促进政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和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日益健全。

  法治宣传要结合社会热点

  在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参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法治电影或法治文艺汇演,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知名律师以案说法、法律大讲堂进学校等主题实践活动。

  特别是针对校园暴力、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毒品预防等社会热点,各地各部门要广泛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专家、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志愿者等专业力量,开展学法课堂、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兰楠)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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