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则西事件的十大法律问题

2016-05-06 08:08  来源:法制日报

  【8】

  生物免疫疗法

  医院和承包方的法律责任

  记者:如果魏则西生前适用的“生物免疫疗法”,目前仅被允许做临床研究,不得收费,而武警二院收费了。那么,医院和承包公司分别违反了哪些规定?对接受“生物免疫疗法”治疗的病人,医院和承包方该分别承担何种责任?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

  贾志恒: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减轻或者免除受试者在受试过程中因受益而承担的经济负担。根据该规定,魏则西生前使用的“细胞免疫疗法”过程中并没有起到治疗效果病情无好转,即没有受益,则不应收取费用。

  对于目前有已经和正在治疗(但没死亡)的病人,医院和承包方收取了高额的医疗费,两者应予相应的民事赔偿。至于是否构成犯罪则需要司法机关予以认定。

  刘晔: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花费的超过20万元的包括医疗费在内的经济损失。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患者实施的“生物免疫疗法”既违反伦理规范,也违反法律、规章规定,更涉嫌欺诈,存在过失也符合违约,故经济损失应当赔偿。至于是否还应当给予惩罚性赔偿,就我个人意见,法律应当支持。不予惩罚性赔偿,不足以遏制医疗乱象,不足以保护患者利益。

  【9】

  魏则西死亡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记者:魏则西的死亡,能否认定为医疗事故?

  贾志恒: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魏则西因滑膜肉瘤死亡,虽然武警二院在为其进行细胞免疫治疗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根据现有医学知识很难证明细胞免疫治疗增加了患者的死亡概率或者减少了患者的生存机会,故因无法证明医疗行为与患者死亡存在着因果关系,而不能认定魏则西的死亡为医疗事故。

  刘晔:根据现有医学知识,患方恐怕无法证明细胞免疫治疗增加了患者的死亡概率或减少了患者的生存机会,故证明两者存在因果关系的机会相当渺茫,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概率渺茫。

  【10】

  如果明知科室外包

  魏则西主治医师的责任

  记者:如果魏则西的主治医生明知科室外包、明知生物疗法不得收费,该医生违反了哪些规定?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贾志恒: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如果魏则西的主治医生明知科室外包、明知生物疗法不得收费,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依法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余瀛波)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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