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对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呈报的《关于为实现“十三五”规划建设“五个济源”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予以肯定并作出批示:“济源中院服务大局意识强,及时提出服务‘五个济源’的若干意见。下一步,要把服务措施具体化,并要在某一两项措施上有突破,为兄弟法院制造出经验。”
《意见》包括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基本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全力服务和保障“五个济源”建设;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司法服务保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等四大项21条内容。在提出“积极参与平安济源建设,把防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意见》明确:服务创新发展,保障活力济源建设;服务协调发展,确保实力济源建设;服务绿色发展,保障美丽济源建设;服务开放发展,保障好客济源建设;服务共享发展,保障幸福济源建设。
据悉,济源市委书记宗长青,市委副书记贾宏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伟此前分别对《意见》作出批示,对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五个济源”建设等做法给予肯定。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涛表示,《意见》得到了省法院、济源市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这是对我们立足岗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极大鼓舞和鞭策,济源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把《意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