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检察院与上海市检察院在上海签订两地检察机关《对口共建联系框架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执法办案、人才培训、信息化及检察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结对共建。
据了解,2016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切实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援疆工作推进会精神,积极与相关省市检察机关协调,将此前未纳入检察受援范围的克拉玛依市等五地检察机关纳入联系共建范围,并确定克拉玛依市与上海市检察机关为联系共建单位。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检察长表示,上海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对口援疆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支持和帮助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开展队伍和业务建设,积极推进各项共建项目落实到位,确保共建工作取得实效。
克拉玛依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大军说,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检察援疆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值得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学习和借鉴,希望上海市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人才培训、信息化及检察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力度,共同努力将克拉玛依市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郭玉强 尚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