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法审判监督庭法官万晓敏:不忘初心倾心为民

2016-05-04 10:06  来源:平安广西网

  让青春在奉献中焕发出绚丽光彩系列报道之一

  万晓敏:不忘初心倾心为民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万晓敏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的一名法官。翻开她的履历,成绩十分亮眼:承办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入选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承办的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劳动争议案入选全区法院精品案件;承办的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入选广西法院首批审判指导案例……

  然而,最让她印象深刻的却不是这些大案要案,而是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996年7月28日,合浦县某农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与某国营林场(以下简称“林场”)签订《承包林地合同》。1997年1月1日,农业公司将该林地转包给龙某等8人。龙某等人承包后,拖欠2001年至2006年承包金36万多元。林场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农业公司和龙某等人支付承包金并解除合同。

  该案在原审法院审理期间就历时一年多的调解,再审庭审后农业公司和龙某等人要求再组织调解,希望继续承包林地。由于纠纷持续时间较长,当事人之间矛盾较深,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万晓敏所在的合议庭组织双方到现场了解承包山林的经营情况,在纠纷发生地开展调解工作。在现场,映入眼帘的是2000多亩的荔枝树,荔枝已挂满枝头。

  这一景象带给万晓敏很大触动:“承包人在承包初期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财力是肉眼可见的,但是因投入周期长、果树收获慢而导致逾期交纳承包金也是事实。如果简单地依过错责任解除合同,对他们不公平,甚至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利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契机,万晓敏和合议庭成员向双方释明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对农业公司和龙某等人的违约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劝说林场考虑荔枝丰收在望,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并就还款数额、计算标准提出建议。

  为促成调解,万晓敏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纠纷发生年限分段计算了长达6页的还款数额表,供当事人提出意见,并及时处理了部分当事人临时提出的扣减要求,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农业公司和龙某等人打来电话致谢。该案也获选当年的全区十大调解案例。

  审判监督庭的案件历经多次审理,法律关系疑难复杂,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难免会碰到当事人态度过激的情形,但万晓敏始终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积极地为他们释法说理,排忧解难。

  比起获得的荣誉,万晓敏更愿意看到的是案结事了后当事人露出的欣慰笑容。“当事人的肯定能不断强化我选择法院工作的初心,确认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万晓敏如是说。(宋思婧)


责任编辑:王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