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增多
山东规范工作流程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为了做好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和审查,保障和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请再审权,山东高院建章立制,对行政申请再审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顺畅的工作流程,行政申请再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不久,山东高院即下发了《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受理与审查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全省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与审查进行规范。为更好地服务当事人,山东高院又统一印制了行政申请再审系列格式文书、行政案件申请再审须知、行政申请再审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行政申请再审文书样式等“明白纸”,使当事人申请再审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为理顺上下级法院关系,山东高院还下发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材料接收及移送工作规程》,对材料接收的条件、审核内容及标准,案件卷宗移送的时限、流程等作了具体规定。
山东高院对行政案件申请再审制度的改革创新,不但使当事人可以在当地递交和补充材料,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让原审法院及时掌握案件申请再审情况,便于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还有利于申请再审材料和原审卷宗同步到达,提升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审查效率。(罗书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