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出台新要点
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2016年全区法院社区矫正工作要点》,确定2016年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和帮扶等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刑罚,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基础建设加强年”活动,巩固深化“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果,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要点》提出,要强化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确保依法及时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坚持寓教于审,促使罪犯认罪悔罪,自愿接受社会的矫正监管;强化社区矫正前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将调查报告作为判决的重要参考依据;积极参与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回访帮教,探索研究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问题。
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各级法院应当设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刑罚执行机关的沟通协调与衔接配合。
要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根据自身优势发挥帮扶作用,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大力发展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力量。
要强化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矫正组织保障能力。通过严格责任追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管理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的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活动。
要推进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全区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难点问题,重点解决在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环节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加强社会矫正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和共享机制;灵活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社会矫正工作成效。(林昱钢 纪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