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专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辽宁省大连市中院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执行局联合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项执行实务督察,积极查找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努力促进执行工作公正、廉洁、高效运转。
面向全市两级法院针对执行实务开展专项督察,在大连法院系统尚属首次。此次活动历时三个月(从四月初至七月中旬),将以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的信访执行案件、省法院督办的信访执行案件、当事人反复上访的执行案件和其他重点执行案件为重点督察对象,以执行措施是否穷尽、“四查”要求是否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和实行信用惩戒是否到位、执行程序是否存在不规范情形等为主要督察内容,针对督察案件逐案摸底清查,逐一阅卷审查。大连中院将对专项督察中发现的执行错案、瑕疵案件进行责任倒查,根据过错原因、后果予以问责,情况严重的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为增强活动针对性、实效性,大连中院将专项督察与前期开展的集中化解五年以上执行信访积案专项活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自查活动相结合,坚持紧紧扭住化解执行信访积案不放松,牢牢抓住规范执行程序不松劲,先后对信访工作开展不力的两个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进行了约谈,对一个基层法院执行局作了通报批评,并对部分有影响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集中调度和跟进督办,真正做到出实招、动真格,确保专项督察不走过场,力争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邢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