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法院探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

2016-04-28 16:49  来源:河南长安网

“俺原本要讨个判决,可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说和下,俺的心结打开了,俺们兄弟姐妹之间又和好了,真得感谢您啊!”4月7日,徐某特地来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民四庭拉着副庭长李荣军的手说。至此,一场多年因兄弟姐妹间缺乏沟通导致的房产争议案件终于得到解决。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每一件“家长里短”的事件后都充满了“火药味儿”,矛盾和“积怨”随时都可能一触即发,而且随着家事案件逐年大幅增多,法院一般都运用审理普通财产案件的思路和程序去审理,忽视了家事案件与民商案件的差异,从而导致家事案件矛盾不仅没有平息,反而升级,甚至诱发刑事案件的情况屡屡发生。如何转变审判理念,寻找一条符合家事纠纷审判规律的路子,治疗修复家庭婚姻关系感情危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新乡市两级法院不断探索的重大课题之一。

2015年以来,在省法院的具体指导和新乡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及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新乡市两级法院大胆探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协调、法院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事纠纷化解新格局,实现了“家庭疗伤、法院减负、社会减压”的良好效果,在全省法院走出了一条属于新乡特色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新路子、新模式,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缩影看成效,新乡家事审判模式赢赞誉

因家庭房产问题,徐某将自己的姐妹和兄弟告上法庭,并明确向法院要判决结果,矛盾尖锐。新乡中院运用新的家事审判的方式审理该案,邀请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家事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外调解,心理咨询师为双方当事人疏通心理症结,审判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到该院家事调解室进行调解。最终,法院将涉及当事人的几个案件一并化解,达成了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在内的一揽子调解协议。这个大家庭又和好如初。

这只是新乡市两级法院探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新乡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2016年3月份,新乡中院该机制入选中央综治办组织实施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项目”,为全省唯一。

积极探索、多方参与、多措并举,开创家事审判新模式

为积极推行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工作,在新乡市委政法委、新乡市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新乡形成强力推进家事审判机制改革“一盘棋”局面,全力打造家事审判机制改革的“新乡模式”。新乡中院党组召开3次专题会,深入辖区12个基层法院进行调研,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案,及时制定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行家事审判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方案,并成立了以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为组长的家事审判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细则和工作流程。

该院还通过整合审判资源、确定家事审判庭法官、合理设置家事审判的司法辅助人员等措施,建立了专业化团队,要求法官必须具备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家庭生活经验、热爱家事审判、善于进行心理疏导和沟通等条件。

该院同时吸纳社会力量,并选聘离退休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调解员以及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各界人员作为专业辅助人员,先后组织开展培训,全面提高人员的素质,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

4月20日,记者在新乡中院成立的家事调解室看到,调解室采取“客厅家居型”的布置方式,成立了温馨的“家”式调解室,改变传统的“坐堂审案”为“圆桌谈心”。调解室还建立了心理咨询接入制度,设立心理疏导区,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劝解,助力纠纷的化解。

据介绍,该院通过审前调解、诉讼中的委托调解以及司法调解等调解方式,坚持试行不公开审理原则,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探索婚姻家庭关系的回访制度和特困人员救助制度等。新乡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与法院联合发文,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走出了一条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新路子、新模式。

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弘扬传统文化精神,收到独特成效

原告贵某现年70岁,年轻时离家出走,20多年后回家,出走前有子女4个。贵某现要求4个子女承担其今后居住养老院的费用。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家事法官结合案情实际,选择在诚城社区法庭设立的家事审判调解室,与人民调解员一起对本起案件进行调解,从家和万事兴的传统文化、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种相关法律条文出发,对原、被告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的思想隔阂被化解,子女均愿意对老人尽赡养义务。

目前,新乡两级法院依托社区家事调解室、法院家事调解委员会和家事法庭,使家事案件流程实现了无缝对接、层层接力,通过社会参与,多环节多角度修复家庭关系,形成以专业家事纠纷化解机构为枢纽,分工协作、层次分明的“六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六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程序独立化,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大胆探索,构建了适合家事纠纷的独特程序;机构专门化,设立家事法庭,组建新型家事合议庭,打造社会广泛参与的家事调解员队伍;法官专业化,家事法官司法经验丰富,专职处理家事案件;模式多元化,协调公安局、司法局、工会、妇联、文明委、基层组织,分工配合,对症调解,多元化快速化解矛盾;设施人性化,调解书色调温暖,环境舒适、私密,家事“家”说,家庭氛围浓郁;方法温情化,通过柔性司法过程,修复感情,化解矛盾。

新乡市两级法院创新了家事审判理念,始终将中华民族“和”的传统文化精神贯穿于家事审判改革中,注重案件审判与区域特点、乡情民俗有机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良性互动。自实行家事审判改革以来,新乡市两级法院在家事案件逐年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家事案件“一降两增三提高”的目标,即上诉率下降,调解率增加、撤诉率增加,审判质效提高、个案效果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据统计,从2015年7月份至今,全市法院受理的4553起婚姻纠纷中,已调解1373起,化解或缓解矛盾率在57.92%以上,家事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案件比2014年同期减少30%以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彰显新乡家事审判的独特成效。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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