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政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安全局、司法局、昌吉监狱和昌吉教育矫治局(戒毒所)等7个政法单位召开座谈会,谋划部署2016年昌吉州政法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座谈会上,昌吉州党委政法委等7个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别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就如何有效开展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展开讨论,并初步统一意见,达到了提高思想认识、取长补短、相互借鉴的目的。
在民族团结进步年宣传教育方面,可采取召开动员会、加强对民族理论、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新疆“三史”、“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法规政策再学习再培训、知识竞赛等方式;在民族团结实践活动方面,可通过文艺汇演、道德讲堂、讲党课、看电影、聆听事迹报告会、征文、双语学习、相互拜年、访贫问苦、结对子交朋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评选等方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同时,昌吉州各政法部门也有自己的特色和亮点。如昌吉州检察院借“民族团结进步年”畅通各民族诉求通道和加强化解各民族矛盾纠纷;昌吉监狱采取对贫困危安犯亲属的大走访,将罪犯亲属工作生活的音视频资料反馈给罪犯,促进亲情帮教和巩固改造成果;州安全局通过拍摄民族团结“微电影”和讲述“微故事”推进民族团结工作。
昌吉州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马红军在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民族团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在具体实践上要进一步深化,切实增强活动效果,活动形式力求新颖,在群众喜闻乐见上下功夫。
马红军强调,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年为契机,及时总结政法系统经验做法和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辐射并贯穿全年。 (丁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