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省高院召开。省委副书记楼阳生出席会议并对全省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全省法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刻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新变化,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民事商事审判职能,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我省“六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茂才、省政协副主席朱先奇及省政府、省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出席会议。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对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对赵丽霞等59名全省法院调解能手进行了表彰。
据悉,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全省法院依法助力经济发展,审结了一大批民商事案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63909件,年均增长16.4%,审结737464件,结案率96.53%,结案标的额1233亿元。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加强法庭建设,优化法庭布局,完善法庭设置,取得明显成效。
会上,楼阳生指出,全省法院要积极加强对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任务的司法应对,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要妥善审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婚姻家庭、教育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推动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诉讼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息诉、案结事了人和。要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尽可能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全省法院要继续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制度、规范审判权力、加强审判管理、理顺审判体系,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精心组织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推进全省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和“六权治本”,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要加大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支持力度,更加关爱广大干警,切实保护干警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左世忠表示,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全省法院要依法服务和保障“五大发展”,全面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六个原则”,不断推进公正司法,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坚持平等保护,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倡导诚实守信,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各级法院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同时,要加强民商事审判自身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强化从优待警,树立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