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检察院召开院务会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了市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清远市检察机关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部署了2016年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要求。
英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先敬在会上强调院党组要站在管党治党、从严治检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主体责任意识;坚持抓早抓小,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纪检监察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要强化担当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改进监督执纪问责方式方法,找准强化监督的切入点,督促各科室履行职责;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负起本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科室(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会上还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仪式,该院分管领导(副检察长、党组成员)作为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向检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科(室)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副检察长、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该院各分管领导、科室(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