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司法责任制改革初见成效

2016-04-26 10:59  来源:汕头特区报

  近日,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卢炳辉带领调研组莅汕,调研广东省汕头市两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汇报,了解改革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和修改相关法律的意见和建议。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参加调研活动。

  自承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以来,汕头中院全面落实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基本实现人员分类管理,先后完成77名主审法官的选任和推选出首批50名入额法官,选配了40名法官助理,配置了52名书记员。此外,根据上级部署,统筹推进人财物由省统管、法官职业保障以及审执分离改革试点。

  2015年以来,汕头市检察院坚持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分类选任首批员额内检察官46名,组建起检察官办案组织并运行办案责任制,走出了具有汕头检察特色的改革之路。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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