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有效规范司法行为,该院引进了赃证物管理系统,建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首家赃证物保管室。
记者在赃证物保管室看到,保管室内设置了普通物品区、贵重物品区和超大物品区,配备了专用密码柜、防磁柜、登记电脑等硬件设备,安装了10个高清全景摄像头,实现了360度无死角监控。
据工作人员介绍,每一件赃证物进入保管室后,工作人员将信息予以录入,系统会为每件涉案物品分配一个带有芯片的电子标签,作为其唯一“身份证明”,以便识别、检索信息。随后,工作人员用高拍仪成像技术为每件涉案物品拍照并上传系统,用数字存储技术将赃证物相关数据全部存储在数据库中,用射频采集终端自动识别电子标签并记录,形成了规范的电子档案。赃证物出库时,相关审批程序可在赃证物管理系统内完成,而赃证物管理系统内的“物证管理”功能将准确、高效地定位物品所在位置,确保第一时间办理出库手续,做到严进严出、随查随有,有效地节省了人力物力。如果未经审批登记携带赃证物出库,赃证物管理系统就会自动发出“滴滴”报警声,该系统管理员会在第一时间接到短信,提示有人未经审批登记携带证物出库。同时,赃证物保管室门口的摄像头会迅速拍下携带证物出库者的图像。据悉,随着赃证物管理系统的投入使用,昆都仑区检察院在确保涉案财物进出库安全、准确、高效运行的同时,也为诉讼程序的规范、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该院的保管室在库物品共有5起案件的140多件赃证物。(王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