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安厅举办公安机关法制民警暨公职律师培训班

2016-04-21 15:24  来源:山西长安网

  4月18日上午,山西省全省公安机关法制民警暨公职律师培训班正式开班,成振林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成振林同志指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法制工作在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中的战略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全国上下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大环境下,在公安部和省厅党委全面部署推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法制工作能否严格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做精、做细、做深,将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公安机关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成效。而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离不开一支法律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制队伍,提高法制队伍的履职能力是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今天组织此次集中培训,目的就是要下力气推动法制部门履职能力的不断提升。

  成振林同志要求,一是要率先垂范,做好学法用法的“先行者”。法制民警相比其他民警,必须具有更高的法律素质,必须熟练掌握执法活动的各项规定,必须时刻用法律思维思考和解决执法活动中的难题,真正把法律精神和法律规定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执法活动中去。特别是在当前各项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地颁布实施,与公安机关有关的执法依据更新变化很快的形势下,法制民警必须首当其冲,率先垂范,自觉主动地加强学法,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掌握地更全、学习地更深、理解地更透,把握地更准、运用地更好。

  二是着眼大局,做好法治建设的“推动者”。法制部门和每一位法制民警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组织推动者,一定要认清形势,强化大局观念,牢固树立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集中精力,下大功夫、花大力气主动推进法治建设,切实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结合基层实际,落实好各项任务,真正让每项任务不断向前推进,落地生根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发挥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的精神,面对执法问题,主动思考,对现有工作方法、工作机制不适宜解决问题的,要敢于打破常规、重塑机制,凡是有利于规范执法的好想法、好思路,要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大胆尝试,推动实施。

  三是要认真履职,做好规范执法的“守护者”。面对当前对法制部门执法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法制民警要不畏重担、敢于肩挑,履行好工作职责,不断提升执法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严格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用好执法培训、受立案审查、案件审核、执法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各种执法管理手段,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对执法活动的全方位管理,真正通过在监督管理中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对法律负责、对领导负责、对民警负责的工作精神,为领导依法决策和民警规范执法保驾护航。

  此次培训班共分两期举行,全省公安机关法制民警、公职律师、厅直相关单位民警以及行业、序列公安机关民警共35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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