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确定2016年将全力打造30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在建设中要突出“平安村”创建。
甘南州“平安村”创建,按照组织建设好、村风民风好、公益服务好、民俗传承好、社会治安好、民族团结好等“六个好”要求,建立民情信息网络,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创新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构建小康村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执行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强化环境执法,持之以恒地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乱采滥挖、盗采盗伐、乱捕乱猎等违法行为。按照整治违章建筑、河塘沟渠、农村土地“三整治”和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广告标语集中设置、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畜禽粪便集中存放等“五集中”要求,倡导绿色发展,着力推进生态家园建设和村落绿色美化,集中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李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