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公安消防支队立足本地实际,找准薄弱环节破解难题,扎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全方位构建农村火灾防控网体系。
齐抓共管,明确职责任务。一是明确责任。推动全市10个县区、103个乡镇、994个行政村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县、乡镇、行政村三级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好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并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宣传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细化职责。明确消防部门负责对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帮扶指导,基层派出所履行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管职责,并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村民委员会负责日常防控,明确责任人,组建队伍,落实常态化火灾巡查、消防宣传、火患消除等工作。三是督导考评。推动政府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农村消防工作和治安工作有机结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社区建设等活动的考评范畴,做到消防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全面促进农村消防工作高效、规范推进。
群防群治,集中清剿隐患。部门联动。主动联合安监、治安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合力,集中对农村地区柴草垛乱堆乱放、放火烧荒等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先后排查安全隐患140余处,现场督促整改130余处,对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完毕,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良好态势。一是警组发力。推动全市109个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发挥职能作用,利用乡镇派出所点多、面广、情况熟等特点,排查整治农村消防安全隐患200余次,进一步扩大农村防火监督的辐射面。并加大对基层民警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力度,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日常工作日程,确保基层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二是网格管理。深入推进农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全市103个乡镇划分为“大网格”,1040个社区及村委会划分为“中网格”,14257个村小组划分为“小网格”,推行网格消防责任人、网格消防服务管理员、网格消防监督员三级管理职责,发动网格员进行逐村、逐片、逐户的排查,重点对电气线路、违章搭建、防火间距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夯实基础,提升抵御能力。一是建立联防体系。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广火灾防控“十户联防”,在该市政法委配发的农户事故防范预警电话上设置火灾事故报警“一键通”,有力提升了警情传播效率。推动乡镇投资经费购买消防警铃、警哨发放给村民,发生火灾事故时采取鸣警铃、警哨的方式召集村民扑救火灾。二是建全专业队伍。整合社会资源,大力发展壮大基层消防队伍,目前全市共建专职消防队92支,配备队员640人、水罐消防车93辆、消防水泵53台,成立派出所消防警组109支、配备派出所专兼职民警或消防文员243,组成农村志愿消防队1.1万余支、配备志愿者4万余名。三是建设基础设施。按照村镇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增加对农村消防的投入,改善农村消防供水条件,有自来水管网的乡镇,建设地下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利用农村河流、水塘等天然水源,建设取水设施,没有天然水源的,修建消防水池、打消防井,在农村秸秆堆垛、木结构民族小楼、谷物堆放地等配备消防储水缸,切实解决农村消防用水问题,确保在火灾发生初起阶段能够就近取水灭火,减免受灾损失。
常态宣传,强化安全意识。一是知识“进农村”。针对广大村民知识层面偏低,对消防工作理解不深,预防火灾知识掌握不到位等特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联合公安、教育、文化、民政等职能部门开展巡回宣传活动170余次,通过摆放消防宣传展板、集中讲解消防知识等形式,将消防知识送下乡,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火灾防控能力。二是“村官”集中训。发动全市乡镇500余名村官接受消防培训,结合农村消防工作薄弱、群众普遍缺乏消防意识的实际,采取“集中讲解、分散培训、实地演练”的方式,就农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农村消防组织建设、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预防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等内容,对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开展消防工作“带头人”和“明白人”学习培训。三是宣传“全覆盖”。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通过农村广播站、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橱窗),在农村道路、各村镇悬挂、粘贴、粉刷防火动画、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防公益宣传活动。截至目前,该市已走访检查73个乡镇,开展农村消防培训200余次,发放农村防火宣传单近4万份,切实打牢了农村消防工作的群众基础。(廖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