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专项整治危化品运输车辆

2016-04-19 10:06  来源:法制生活报

  为进一步加强危化物品道路运输管理,有效预防危化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特别是因非法运输危化物品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决定于3月3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危化物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排查危化物品运输车辆及企业

  据悉,行动期间,贵州省各地交管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监管、质监等部门,开展非法改装伪装、非法运输危化物品车辆排查整治。

  期间,贵州省交管部门将深入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危化物品生产单位及销售处所,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危化物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检查危化物品运输车辆是否取得相关证件、是否存在无证非法运输危化物品问题。

  同时,全面清理查处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和押运员;全面清理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危化品运输全过程不履行动态监控职责的运输企业,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标准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掌握专业知识、无视安全的驾驶人、押运员;全面清理查处罐体不合格、罐体与危化品运输车不匹配的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期间,对不具备营运资质的企业、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和押运员,一律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取缔;对逾期未检审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停运责令参加检审;对不掌握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差的驾驶人和押运员,一律停业进行培训;对不合格、与车辆不匹配的罐体,一律停运限期整改;对未落实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和相关监控管理制度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并严肃追责。

  严格危化物品运输车辆登记和检验

  此外,行动期间,贵州省交管部门还将深入危化物品运输企业、车辆管理所、检验机构等场所,清理排查危化物品运输车辆登记和检验工作情况。对危化物品运输车辆存在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超长超宽超高等问题的,一律不得注册登记,不得通过检验,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对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处罚,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

  加大危化物品运输车辆路面管控

  与此同时,贵州省各地交管部门将根据辖区危化物品车辆通行时段特点,合理调整勤务部署,加强了路面巡逻管控。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重点加大对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以及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以及其他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并且,通过成立执法小分队,深入辖区各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施工工地等区域开展巡查,对可疑货运车辆特别是箱式货运车辆要通过利用大数据查询比对、现场仔细盘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改装伪装、非法运输危化物品等违法行为。

  对非法改装伪装、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及驾驶人,依法通报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分别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不定期对行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该省公安厅交管局将组织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于每月的5日和20日开展全省集中统一行动,各地将在统一行动日集中优势警力和装备,通过定点检查和动态监管的方式,组织查处非法运输危化物品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并对查获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另外,全省各公安交警支队将成立督导小组,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的形式,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省公安厅交管局也将不定期排除工作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贵阳交警严查危化运输车辆。(付公宝)


责任编辑:张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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