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制定律师服务、司法鉴定收费执行新标准

2016-04-19 09:57  来源:山西长安网

  日前,山西省司法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制定《关于完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律师服务、司法鉴定收费将执行新标准,自4月起开始执行,旨在进一步规范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根据《通知》,省律师服务收费可分为计时收费、计件收费、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3种。计时收费标准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每小时200—3000元。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刑事诉讼案件侦查阶段2000—2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2000—20000元;审判阶段3500—35000元,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000—20000元。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法律事务。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标准为6%(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费);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收费标准为5%;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标准为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费标准为3%;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标准为2%;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收费标准为1.5%;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标准为1%。

  根据《通知》,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通知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同时,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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