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9时,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鸣明和所有当事人一样,出示身份证件进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与诉讼。
省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这在全国尚属首例。陈鸣明成为省级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史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随着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我们应看到,贵州正努力走在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的道路上。
事实上,近年来,贵州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已作出艰辛努力,在简政放权、政府立法、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5大方面,成绩斐然。
2016年2月25日,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鸣明指出,五大发展理念对政府法制工作明确了新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法制机构要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着力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让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名词解释】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主动寻求监督 “民告官”渠道全线浚通
2015年贵州省共收到以省政府作为被告或被上诉人的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327件。
长期以来,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和审判方式是当地法院审理当地政府的案件。“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难免影响公正,导致舆论对“同案不同判”的质疑。为了解决行政诉讼案件即“民告官”难的问题,2013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是将原来分散由不同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交由若干特定的法院集中管辖和审理,以解决目前司法环境不佳等困扰行政审判工作的现实问题,增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的能力。据统计,2015年贵州省共收到以省政府作为被告或被上诉人的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327件。
据贵州省高院行政庭庭长高峰介绍,“民告官”走到今天已有20多年历程,但行政干预影响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包括跨区域设立法院,可以比较有效地解决案件审理遭遇行政干预的问题。”高峰介绍,为了确保规范,贵州法院系统对集中管辖从立案、送达、开庭、到合议、判决、执行等各环节的有关工作内容、期限、权限等进行了细化。为方便民众,法院可视情况到当事人所在地法院开庭。
据悉,早在2013年,贵州省法院就决定在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目前已探索出一套符合贵州省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的工作机制。
集中管辖“试水”
为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判容易受到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等困扰行政审判工作的现实问题,增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的能力。从2015年5月1日起,黔东南州全面推行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将原来分散由不同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交由若干特定的法院集中管辖和审理。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结合本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分布情况,选定凯里市、镇远县、三穗县、黎平县4个基层人民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
实行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后,有效的促进法院依法独立审判,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司法监督。
截至2015年6月20日,集中管辖法院在50天的时间内收案46件,与2015年同期受案数19件相比上升142%。
“民告官”有“专院”
2015年5月1日,安顺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西秀区法院、镇宁自治县法院为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
其中,西秀区法院管辖紫云自治县、镇宁自治县、平坝县的行政诉讼案件。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管辖西秀区、普定县、关岭自治县的行政诉讼案件。
据介绍,西秀区法院、镇宁自治县法院将及时建立相应组织,以便开展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具体工作。同时,加强西秀区法院和镇宁自治县法院人员配置。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向非集中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接待法院立案庭应当耐心做好当事人的释明工作,引导其直接向集中管辖法院起诉,或代收起诉状,并于3日内将相关材料移送集中管辖法院,并将情况告知当事人,不允许出现“求告无门”的现象。
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 初显成效
解决实践中群众对复议机构“找不到”、“找不准”、“找不好”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加大,群众对行政复议的认识不断提高,“复议维权”、“民告官”的行政复议案件逐年增多。但仍有很多人对行政复议不够了解,一旦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上访或者到法院起诉,这不仅丧失了重要的救济渠道,增加了群众的负担,也大量消耗了司法资源。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2008年,国务院法制办决定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贵州省是西部唯一的试点单位。
此外,为了解决行政复议机关过多、复议职责过于分散、“有机关、无机构”等问题,贵州省在省政府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试点方案“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民主决策”的要求重新组建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其他试点单位也基本按照此模式重新组建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从而使重新组建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基本上体现了权威性、专业性、广泛性和公信力的要求。
同时,引导申请人直接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这样规定,通过归口汇合、疏浚连通,有利于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复议效能,解决“多渠不畅”的问题,有利于方便群众,解决实践中群众对复议机构“找不到”、“找不准”、“找不好”的问题。
从各试点单位的做法来看,多数把除垂直管理部门或案件数量较多、专业性强、管理上有一定特殊性的部门以外的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到本级政府。在运行机制上,省本级和多数试点单位探索建立了统一集中行政复议力量、统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统一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统一以试点单位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四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送达,保障了办案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创新体制机制保障公平正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准。”该省政府法制办一位负责人介绍道,比如在办理贵阳三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国土部门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行政复议一案时,涉及到小孟工业园区建设,在做了大量的调查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省政府法制办并没有简单的作出决定,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当事人各方的调解、和解工作,最终的裁决结果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支持。”
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一种办案标准,既保障了贵州省重点工业园区建设,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全省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这是贵州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政府行政复议体制创新的一个生动案例之一。通过各项改革措施,贵州省新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初显成效。
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推进 政务公开机制基本建立
完成非公开目录管理、政府透明度第三方监测评估、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工作,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2015年,贵州省推进简政放权实现新突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取消409项行政服务事项和2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编制完成省直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厘清55个省直部门1340项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逐步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行政权力得到依法有序行使。
2015年,贵州省下发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食药监局四家单位开展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试点工作。与政府透明度第三方监测评估单位对接,明确评估目的、依据、指标体系等要求,制定评估方案。
此外,下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基层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情况的通知》,对全省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开展督查调度。截至2016年1月,全省已招募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员2万余人。覆盖省市县三级集政务、事务、商务服务“三位一体”的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已于去年6月23日建成上线运行,省级及部分市县已接入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应用。
除继续做好政府公报、政府令、政府文件、政务动态等信息公开外,创新通过“黔办之声”政务微博、“贵州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级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动新闻发布工作有效开展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和政府新闻办在进一步推动完善市(州)层面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础上,督促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在今年内推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名单及工作机构,并组织新闻发言人到复旦大学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新闻发布活动。
省财政厅积极推进省级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制定《省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方案》,108家省级部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
贵州省亮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
2016年3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贵州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亮出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晒出群众关注的“幸福清单”。
报告公布了2015年贵州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内容涵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7个方面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报告显示,贵州省2015年在全面统筹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在交通、旅游、食品药品监管等四家省级部门开展试点,发布了包含28项内容的非公开信息目录,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30%,并以发布惠民政策明白卡“升级版”为载体,集中公开惠民政策涉及对象、标准、方式等,公开项目落实、资金分配,促进惠民政策项目资金集中公开,全省受益群众逾1000万人。
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方面,通过“在线访谈”集中开展政策讲解和网络问政,省政府门户网开设“热点回应”专栏,对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发声回应,并通过组织开展省政府开放日活动、公众旁听政府重要会议、“高考录取开放日”等活动,扩大公众参与。
据了解,2015年,贵州省、市、县三级政府及部门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601万条,同比增长8.98%,其中,省级公开39.18万条,市、县级公开561.82万条。
编后语
法治政府,简单说,就是权力为法所授、权力依法行使、权力受到监督、权力责任一致的政府。其核心就是严格依法行政,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聚焦到“民告官”案本身,其质和量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法治环境的“晴雨表”,它不仅直接关乎公民的法治意识、权利保障,更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彰显着理性问政步伐的快和慢。
陈鸣明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在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怕当被告,怕丢脸面,怕败诉,不愿应诉,不敢应诉,在诉讼中只委托一般工作人员应付了事……通过庭审,既可以解决行政争议久拖不决的问题,也对是非曲直有个公断,让人民群众通过司法裁判感受公平正义,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由此看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但能够重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形象,还能够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减少社会不和谐的因素,这又何尝不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本意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