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吉林省委政法委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对省委政法委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前,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专题传达学习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研究《省委政法委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对开展好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个人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关系。自学是基础、是前提,没有自学的过程,讨论也就无的放矢,谈不上质量和效果,要通过讨论进一步把学习的内容弄懂弄通。切忌学习浮于表面,讨论流于形式。
二是处理好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关系。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一起学、一起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做。机关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沉到所在党支部,与普通党员一起参加学习、接受教育,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处理好强化学习和解决问题的关系。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勤政务实、廉洁自律等问题,认真研究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学习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是处理好集中教育和常态化教育的关系。集中学习教育有利于集中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利于聚焦要害、把握实质,针对如何抓好党员思想、道德、守纪以及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符合机关实际的经常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机制和措施,促进教育抓在平常、融入经常,常态化推动。
五是处理好整体要求和结合实际的关系。要紧密结合政法和综治、维稳职能任务、机关特点和人员实际,突出党委政法委工作特点,合理安排内容,精准确定问题,从严落实要求,确保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