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福建省检察院在微信公众号中推出“福建省检察院依法对任志强决定逮捕”,因文章标题提及知名商人“任志强”,文章在推送后立即受到媒体的转载和网民的关注,然而阅读文章正文发现此“任志强”并非彼“任志强”,仅仅是同名而已。网民表示“不看内容,还真以为是任总,虚惊一场”。文章阅读量高达10万+,@福建检察 也因此占据检察系统双微榜单的第一名。
微博平台中,传播影响指数最高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以76条博文被转载18055次获得第一。从发布博文的指标来看,本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的#走进一线检察官#的博文获得了较高的关注,博文通过图文的方式为网民介绍了昌平区检察官一天的工作情况。博文转载量为8100余次,获得了939个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