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带队到市工商联(总商会),听取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市工商联(总商会)领导和部分非公经济企业家代表参加了座谈。
王雁林指出,检察机关要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保护。要积极研究探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研究出台办案工作指引,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司法行为并重,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正常经营、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犯罪与挽回、减少经济损失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防止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与市工商联共同推进建立与企业代表定期沟通机制,将设立服务企业控告、申诉和举报的绿色通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宣传和法律咨询等,延伸检察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