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法院举办法官首批入额工作培训班

2016-04-18 09:33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委、市高级法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加强培训工作的要求,使全院干警全面深入了解司法改革的意义、政策内容,保障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近日,北京石景山法院举办法官首批入额工作培训班。培训班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丁艳玲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了培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石磊为全院干警进行专题培训。

  陈石磊副院长号召全院干警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站在法治中国建设的高度,站在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大局,以开阔的胸襟、发展的眼光,积极投身改革。陈石磊副院长就《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首批入额工作实施方案》、《石景山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首批入额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性辅导。并就首批入额工作的基本原则、入额条件、方式、工作程序、如额后的各项待遇等政策性规定进行详细解读,使干警对涉及司法改革及首批入额的相关政策有了深入的理解。

  为了推进首批员额制法官入额工作按规定有序进行,陈院长还提出要遵守 “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党的干部政策与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对法官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首批法官入额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决定,可对法官岗位或办案任务进行调整,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确保审判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是要坚持以案定岗、以岗定额原则。根据市高级法院明确的员额岗位和入额条件,由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结合各部门案件数量和法官队伍的整体情况,对员额设置岗位和数量进行测算,确定各部门员额数量。

  三是要坚持人员相对稳定原则。首批法官入额对象不再全院范围做大规模跨审判领域调整,以个别同志微调为主,稳定队伍。

  四是要坚持向审判一线倾斜原则。尽最大可能使已经在审判一线的主力办案优秀法官能按标准入额。

  五是要坚持逐步增补原则。未进入员额的法官原则上继续办案或调整为法官助理,根据审判工作、个人业绩实施逐步遴选增补。

  通过此次培训,全院院干警及时、准确的掌握了司改相关政策,对司法改革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体现了石景山法院首批员额制法官入额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总原则,使干警对入额政策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对司法改革的信心,为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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