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都匀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首次将身心监护仪运用到讯问涉罪未成年人的过程中,将涉罪未成年人、被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心理评估的计划付诸实际。此举是都匀市检察院运用科技手段推动工作发展的新尝试,对提高工作质效开辟了新途径。
据介绍,都匀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在办理一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作的多次供述中存在诸多矛盾,于是决定对其进行心理测评。在讯问过程中,邀请了一名从事多年心理评估,具有丰富经验和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参与到讯问过程之中。将传感仪戴在犯罪嫌疑人手上,在讯问时观测身心监护仪显示屏上的心电图,看犯罪嫌疑人心理的变动情况。如发现讯问某个问题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动较大,则说明犯罪嫌疑人在这个问题上比较敏感,有可能会有隐瞒或者作出撒谎的回答。
此次讯问过程中,在针对一般问题时,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表现正常,情绪平坦。但到关键问题时,犯罪嫌疑人的心电图从平坦突然变成波动起伏,图像显示了他对这个问题比较敏感紧张,这时,办案人员对该问题不断进行细致讯问,通过观察和核实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况,最终,犯罪嫌疑人将整个案件的事实真相向办案人员作了交待。
都匀市检察院运用科技手段,在办案中引入对涉罪未成年人、被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机制,一方面通过心理测评迅速帮助办案人员查找案件的事实和客观真相,推动未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心理评估,充分保障了工作人员在全面知悉和客观把握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气质特征、情绪状态下,对未成年人作科学决策,制定有利的帮教措施,为有效合理的教育方式提供依据保证。(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