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黔西南州司法局以“四个着力”为抓手,确保司法行政服务老龄工作取得实效。
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统筹科学谋划。局党组将老龄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及办公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老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会议,各科室进行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做好法治宣传、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调解服务工作,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营造“政治上尊重老同志,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照顾老同志”的工作范围。
着力加强政治学习,落实政治生活待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干部学习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参加州委、州政府、州委组织部有关会议及活动。设立离退休党支部,按要求组织党员离退休干部定期过组织生活、参加党内活动,定期向离退休干部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探望因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2015年10月,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为离退休厅级干部公费订阅了“两报一刊”,其它离退休干部订阅《黔西南日报》;做好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各项补贴、费用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积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答工作,妥善处理本单位离退休干部信访接待。
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发扬尊老敬老传统。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民主参与、节庆慰问、精神文化等活动,加强经费、人员、场地等保障机制,在机关文化中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优良传统。2015年8月,组织离退休干部到全省“5个100”工程重点项目--“中国金州·木贾商品批发物流城”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并进行座谈、交流,切身感受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10月20日,组织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大会盛况,听取了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着力发挥职能优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15年10月21日,组织州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贵州年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州老龄委、州妇联、州老干局等单位在兴义市街心花园联合开展“法治阳关温暖老龄”专题服务活动,向社会宣讲《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法律援助手册》《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关爱老年人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常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15年,在全州村(居、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室1210个,依托军分区、武警消防、工青妇残、老龄委、看守、监狱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6个,为老年人就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2015年全州共办理涉及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6件,有效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年人的赡养、人身损害、财产纠纷等案件,做到优先咨询、优先申请、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公证服务优待机制。在公证业务的程序、收费上给予优待,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出具公证书。对已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公证机构在办理其本人所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赡养协议等公证事项时,对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免收公证费。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2015年全州共办结涉老公证218件,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