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成都市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不断增加,“酒后肇事”和“肇事逃逸”这两种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也较为突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4月7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该局于日前公布了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全市“终生禁驾”驾驶人名单,有54人上榜。
本次向社会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计54人,其中,年龄最大为58岁、最小为21岁;男性48人(占88.9%)、女性6人(占11.1%);30岁以下的19人(占35.2%)、30-50岁的33人(占61.1%)、50岁以上的2人(占3.7%)。因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39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12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3人,分别占此次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的72.2%、22.2%和5.6%。
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全市已有214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终生禁驾”。
记者了解到,成都交警通过全国联网计算机管理系统,将上述驾驶人列入管理“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终生禁驾”人员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系统将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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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的相关规定,驾驶人被“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类驾驶员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周夕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