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借助河北迁安“飞地”的独特优势,大力加强与河北、天津两地检察机关的对接合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我区落地生根。
作为石景山区的一块“飞地”,河北迁安首钢矿区无论是行政管理还是司法保障均归属我区负责。2011年8月,石景山检察院在迁安矿区设立了北京市首家跨省检察联络室,每年单月或有重要案情,都派出检察官到联络室开展检察工作。四年多来,联络室检察官深入矿业公司20余家下属企业,协助分析制度疏漏和廉政风险点,举办法治宣传活动,听取一线职工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法律丛书2600余册,放映先进事迹报告片等20余场。为扩大检察宣传效果、丰富职工的法律知识,专门在联络室内建立“法律书苑”,安装“中国检察数字视频”移动终端,将检察职能宣传延伸至最基层。
2015年底,石景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春风亲自带工作组到河北,协调唐山市、秦皇岛市、曹妃甸区检察院与首钢及其五家子公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召开了“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加强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检企双方围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首钢转型深入交换意见,在凝聚思想认识、形成检企合力、实现跨区联动、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达成共识,为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
为开阔视野、互通有无,石景山检察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与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建立工作联系,2014年两院共同签订《队伍共建协议》,相互开通微信交流群,为促进两院全面建设搭建了新的平台。两年来,双方多次互派人员进行考察学习,共同组织干警进行综合素能培训,并密切日常联系与沟通,为创造各具特色的检察实践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天津市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联合签署《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从加强工作联动、办案协作、机制对接、相互借力等方面,明确目标要求与具体对策,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遵循。
石景山检察院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市院的部署要求,借助优势资源,进一步深化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合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协查对接机制,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健全日常联络、人才培养、检务公开、研讨交流、检察长联席会议等制度,通过优势互补,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执法司法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
4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主动发现、踊跃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有效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就破解执行难问题作出专题部署。[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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