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匀法院开展任职廉政谈话严明“六大纪律”

2016-04-07 11:14  来源:贵州长安网

  日前,贵州省都匀市法院对该院2015年底新提拔任命的2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任职廉政谈话,并就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要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改造世界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始终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从根本上筑牢自觉抵制腐败、清正廉洁司法的思想基础。

  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领导和业务水平。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培养,讲政治、讲学习、讲党性、讲修养、讲担当,讲团结,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珍惜这个机会和平台,做工作中的表率、业务上的尖子,勇挑重担,干出成绩,共同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

  要做廉洁司法的表率。“公生明,廉生威。”公正廉洁是法官的本分和底线,也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基础。当前,法官面临很多挑战和诱惑,作为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司法意识,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努力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交、慎始、慎终。

  要更加从严要求自己,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做到廉洁从政,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运用就是干事创业为人民谋福利的利器,徇私滥用就可能成为以权寻租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作为法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大公无私、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敢抓善管,按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本部门干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查办案件职能,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谈话结束后,新任干部纷纷表示:此次谈话不仅是院党组的一次提醒,更是对我们的关心、关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上述五个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戒骄戒躁,珍惜这次机会和平台,以一流的作风树立形象,以一流的服务取信于民,以一流的业绩回报社会。不断树立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法院裁判的公信度,树立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杨贵丽)


责任编辑:张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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