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初步建立三级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体系

2016-04-07 10:36  来源:青海长安网

  青海省三级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青海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全省各地政府和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聘任政府法律顾问740人,省和2市6州政府、西宁和海东市所属县(区)政府、6州州府所在地县(市)以及格尔木市政府全部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西宁市城东区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向村(居委会)延伸,在全省率先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目前,青海省、市(州)和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顾问认真做好决策咨询、合同审查、执法督查、案件代理、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在提供专业服务方面,法律顾问运用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重大决策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具体行政事务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化解。2015年,省和西宁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19件政府立法项目的论证修改工作,研究提出400余条意见建议。县级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洽谈和经济合同起草等工作,审查政府合同240件、提出意见建议430余条。

  二是在强化预防应对方面,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管理事务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在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健全事前预防、事中纠正和事后应对的保障机制方面,作用发挥明显。2015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为66%,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为39.7%,撤回率、和解率也维持在了较高水平。

  三是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法律顾问在为政府各项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体制外、独立性的优势,客观反映社情民意,使政府能够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更加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有效降低了行政决策的风险和成本,确保了政府行政决策的依法、科学、民主。四是在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方面,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案件代理、矛盾纠纷调处,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个案开展面对面咨询沟通、疏导化解。2015年,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基层政府参与340余件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500余次矛盾纠纷调处中,与当事人充分协商沟通后提出意见建议330余条,助推了基层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责任编辑:韩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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