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政法委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2016-04-06 11:38  来源:遂宁长安网

  2015年以来,四川省遂宁市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的精神,以“一二三四”工作模式,从机构设立、人员组织、机制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统筹考虑、系统设计、精心谋划,大力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设立一个中心 着力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由市司法局牵头,依托市律师协会,注册成立民办非企业公益性社会组织—遂宁市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接谈信访群众、评析信访案件、开展释法明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依法申诉、帮助申请救助等工作,无偿为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组建两个团队 切实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建立律师服务团。挑选28名优秀律师组建律师服务团,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梳理14件时间较长、案情复杂、信访人反应强烈的涉法涉诉“钉子案”,实行集中交办、联动化解。

  组建听证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道德模范,组建12人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听证团。

  健全三项制度 推动试点工作规范运行

  印发《遂宁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对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等予以明确。

  印发《遂宁市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服务团管理办法(试行)》,对律师选任、权利义务、培训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访人息诉罢访的,每件案件给予5000元至8000元的工作奖励。

  印发《遂宁市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公开听证的适用范围、申请受理、听证程序。

  落实四项保障 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德福任组长,市直政法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场地保障。中心办公面积58平方米,设咨询接待室、会议室,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文件柜、接待登记簿等办公用品。

  权利保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开通与律师沟通协调的“绿色通道”,设置会见室、阅卷室,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权、发表意见权。

  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费用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陈然)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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