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厅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2016-04-05 16:34  来源:四川长安网

  四川省2016年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力争“家调委”建到每个县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民政厅日前转发中央《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以纠纷多发易发领域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而记者了解到,2016年四川省重点推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下称“家调委”)建设,力争达到每个县(市、区)全部建立。

  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是重点

  《通知》强调,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更多采用“柔性”方式化解特殊领域内的突出矛盾纠纷,要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解跟着项目走”、“调解跟着矛盾走”,以医疗卫生、劳动争议、资源开发、消费维权、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纠纷多发易发领域为重点。

  而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目前,全省共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459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309个。2016年四川省重点推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达到每个县(市、区)全部建立。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通知》强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要以方便群众调解为目的选择办公地点和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应悬挂统一的人民调解组织标牌和标识,公开人民调解制度及调委会组成人员,方便群众调解纠纷。

  据介绍,我省已专门出台了《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目前,全省6.34万个调委会,已有3.4万个达到“六有六统一”标准。

  至少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

  同时,《通知》还要求,要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应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室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并要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

  此外,《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已被纳入各地各部门年终工作考评的依据之一。 (兰楠)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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