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政法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相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刻认识政法机关党建和纪检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更严的纪律管好政法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为政法机关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体法院干警特别是广大领导干部要坚持严以律己,自觉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和业外行为规范,树立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各级领导干部要关心关爱干警成长,旗帜鲜明地支持干警依法办案,切实保护干警合法权益,多为干警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全体党员干警要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天津法院形象,增强标杆意识,真抓实干,勤勉敬业,办事公道,谦让包容,营造团结向上、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要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利用好网上办公办案平台,严格落实各项节约规定,注重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
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出台《天津市检察机关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制定《天津市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办法(试行)》,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2016年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坚持做到有责必问,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手软,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严管厚爱,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市公安局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体公安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理解党中央正风反腐的深远意义和良苦用心,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要求上来。对全警队伍开展廉政纪律教育没有捷径可走,要把功夫下在平时,通过经常性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反复讲纪律、论危害,把纪律和规矩在队伍中切实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为公安队伍的纯洁可靠打下坚实的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养成时刻提醒自己、告诫自己的良好习惯,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自觉抵御各种腐朽问题的诱惑和侵害。要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坚持自我学习、自我提高,把中央关于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各项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自身正、自身硬的良好形象,做好工作、带好队伍,为开创天津公安事业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党建暨纪检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政法系统党建暨纪检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部署,坚持把方向、抓大局,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起部署、一并落实,各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推动了全系统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2016年,要本着严字当头,源头治理,注重建设,综合施治的原则,全力推进全系统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要以更加担当的精神严肃责任,更加坚定的决心严防腐败,更加精准的措施严正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严抓班子。
市法学会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中牢把正确政治方向。要落实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按照年度重点工作,细化到党员工作岗位,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体体现在推动工作再上新水平中,切实做到创先争优。要按照市委政法委部署,提出法学会“两学一做”具体安排,深化机关党员示范岗活动,强化党员意识,严守党规党纪,廉政勤政、勇于担当。要以更严更实标准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落实,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为契机,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检查推动,把法学会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