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中院多举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2016-04-01 15:28  来源:辽宁长安网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中院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沈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周维远作重要讲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丽做工作报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建军主持会议。

  周维远院长肯定了2015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16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明确主体责任范围内容,两级法院党组和各庭室党支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完善落实主体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主体责任的分解、传导、落实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协助落实单位,形成“党组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监督力度,着力发现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二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要坚决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支持纪检部门对本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党内监督权,坚决支持纪检部门查办案件,支持纪检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监察部门要勇于履职担当,着力提高新形势下的执纪执法能力,开展好监督执纪、查办案件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

  三是切实完善内外监督体系。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审判流程监控,完善审判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监督联动机制;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监察部门要履行对本院机关干警和下一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法院监察权的职责,院庭长要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度;要严格执行“两个规定”,切实发挥好“两个规定”的“防火墙”作用;要完善外部监督体系。

  四是持之以恒地推进纪律作风建设。要严明党的纪律,自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纪律、办案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全面检查,严格纪律处分;要开展纪律作风专题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基层法院要严格落实司法巡查整改意见,将整改落实巡查反馈意见作为各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抓细抓实,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实地检查,着力解决各环节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五是加强干警依法履职保障。要专题研究干警履职保障措施,旗帜鲜明地保护、支持干警依法办案,打击诬告诽谤、诬告陷害法官的行为,保护干警名誉权。

  杨丽组长回顾总结了2015年沈阳两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了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孙建军副院长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会上,周维远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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