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中院:狠抓队伍建设 落实各项制度

2016-04-01 14:32  来源:陕西政法网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办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活动的通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警察业务骨干大训练活动》的安排和总队召开的警队长会议精神,2016年3月24日延安市中院法警支队组织召开全市两级法院2016年警务工作会议。会议由副支队长张彦龙主持,各县(区)法院分管法警工作的副院长、各大队长和支队全体干警参会,副院长赵延慧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支队长高亚非回顾总结2015年的工作,对2016年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警务管理和培训计划进行了安排部署。支队长高亚非指出,2015年,支队紧紧围绕总队制定的“三项活动”开展工作,加强干警思想理论的学习,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2016年要继续做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队党建工作;加强警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警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警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副支队长张彦龙组织学习了警示教育案例对加强安全保障工作,做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安保工作做了安排。随后,支队长高亚非与各大队负责人签订 “一岗双责”责任书。

  会议最后副院长赵延慧从当前工作形势、队伍建设、管理制度、组织训练、安全措施五个方面做了重要指示。她强调:两级警队要紧紧围绕省高院法警总队和中院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制度落实,加强管理。大力弘扬司法警察队伍在服务审、执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中发展的积极作用,切实落实好从优待警措施。警队领导一定多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关心干警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她要求:两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工作,积极研究解决司法警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全体司法警察一定要切实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各项审判和执行活动顺利进行。支队要加强对各大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指导,实现上下联动,全面提升警队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为全市法院审判事业做好强有力的保障。(樊宁)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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