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萍在全省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推进会上指出
为庭审实质化改革贡献四川经验
3月31日,四川省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与会人员对一起盗窃案的现场庭审进行了观摩。之后,省高院院长王海萍指出,成都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省各级法院务必要深化共识,学习借鉴成都的经验,积极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为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贡献四川智慧和经验。
省高院副院长白宗钊、四川省委政法委纪检专员朱廷君、成都中院院长郭彦、成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峰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计7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万毅、张斌、马静华4名法学专家现场予以点评。推广做法发挥试点引领作用
据了解,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是四川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成都中院2015年初在全国率先进行试点探索,一年来,通过91件试验示范庭的不断实践,先后起草制定10余项制度规范,初步构建起以繁简分流、轻案快办为前提,以必要充分的庭前准备为基础,以证据排非、人证出庭、综合认证为重点,以专业化审判、静默化管控、信息化服务为支撑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操作模式和点上庭审示范、线上类案指导、面上内外协同的改革工作体系。
成都中院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积累了经验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推广成都中院经验做法,发挥试点引领作用,省高院在成都中院召开了此次会议。深化改革形成可复制经验在观摩庭审后的座谈会上,成都中院院长郭彦就试点工作作了汇报。王海萍在听取汇报后表示,庭审充分体现了对人权的司法保障,体现了对被告人的权利的保障。法官居中裁判,没有先入为主,庭审的理念发生了实质变化,以审判为中心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成都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16年,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将全面铺开,成都法院要在现有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庭审实质化的制度和规则。
王海萍指出,全省各级法院务必要深化共识,学习借鉴成都的经验,积极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和特色做法,为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贡献四川智慧和经验。(王晓燕 刘方祺 王翠 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