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司法局着眼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各行业不断增多的新型矛盾纠纷,加强指导,主动作为,采取三项具体措施,积极推动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彰显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
抓组织建设。坚持灵活性和原则性相结合,根据行业分布特点和运行规律进行分类指导,重点在全市医疗、交通、劳动、物业、环保、消费、旅游和集贸市场等领域着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和沟通,形成主管部门组织,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
抓队伍建设。根据矛盾纠纷的行业、专业特点,选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人民调解员,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探索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专家库,对重大疑难纠纷“把脉问诊”,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着力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抓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指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和完善岗位职责、调解操作规程、档案管理、学习例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统计和信息报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调解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