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等九项职能,是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为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河北省近两年通过公务员招录、基层政法干警委培、调任等方式为司法所充实公务员800多人,其中64%为法律类专业人才,86%为本科以上学历,全省司法所政法编制公务员达到3500人、地方行政编636人、地方事业编1522人、其他1044人,工作人员总数达6702人。司法所工作力量得到加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5年以来全省没有因纠纷调解不当、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不力、安置帮教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恶性案件,为平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司法所招录公务员提出要求,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基于依法行政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对司法所补充法律人才给予支持,开了绿灯。
二是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省编办、人社厅、公务员局、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务员招录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市、县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实名登记,清编核编,申报招录计划。
三是多途径补充人员。2015年通过公务员招录412人,2016年省人社厅又批复公务员招录计划215人,近两年基层政法干警委培58人,县(市、区)整体超编但司法所空编的调任公务员207人。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在县(市、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培训的基础上,11个设区市中的9个市司法局对2700多名司法所长和新任司法助理员进行了2至3天集中培训,内容主要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实务,人民调解常识、常见侵权赔偿纠纷、土地流转纠纷的法律适用与调解技能技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