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热的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让人们记住了“工匠精神”。在浙江的检察机关,也不乏这样有着“工匠精神”的检察官,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监察室副主任袁伟英就是其中之一。
凭着耐心细致的办案作风,这两年,袁伟英获得过不少荣誉:全市优秀观摩庭、全市优秀审查逮捕意见书、个人二等功、越城区十佳政法干警等。“我喜欢有挑战性的工作。”从公诉到侦监,从侦监到监察室,袁伟英说,不管岗位换到哪里,她都对检察工作充满了激情。
揪出差点漏网的嫌疑人
2013年8月底,袁伟英接手了涉案毒品达150克的徐某贩毒案。按照刑法,贩毒50克以上判1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死刑。徐某案中涉毒数量之多让袁伟英更加小心谨慎,她悉心梳理案情、核实证据。
说来也巧,那天,也在办一起贩毒案的同事小童找到她,和她交流有关办案的问题。在相互交流、翻阅案卷时,她们惊讶地发现,两起案子的笔录中竟然都提到一个“绰号”相同的涉案人员刘某。但公安机关并未将刘某列为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
经过认真比对身份信息,袁伟英确认,这两个刘某是同一人,两起案子随后作了“并案”处理。对审查中发现的刘某,越城区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追捕。
很快,刘某被从黑龙江抓捕归案。但在公安审讯阶段,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矢口否认。审查期限届满,公安机关只得以现有证据将刘某移送越城区检察院提请逮捕。以当时的证据,并不能构成对刘某逮捕的条件。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刘某也缄默不言。
侦监部门审查批捕的期限只有7天,随着时间的逼近,袁伟英心里清楚,如果将刘某释放,再抓捕难度非常大。进一步细致分析案情后,她发现一个细节,同案犯徐某在公安机关所作的第一份笔录中,有一句提到其在某银行ATM机上汇钱购买毒品,当时刘某也在一旁。袁伟英觉得,这是个“突破口”。她一面通知公安机关迅速调取该银行ATM机附近的监控录像,一面马不停蹄到银行核实该笔款项。最终,调取的录像中果然有刘某,且汇款数额与购买毒品金额相符。最终,在审查期限的最后一天,“零口供”的刘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随后,袁伟英又和同事一道,手绘毒品交易“路线图”,对各犯罪嫌疑人的交易轨迹、交易地点等客观证据进行分析和固定,使各个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该案的4名被告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差点漏网的刘某经增诉后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从七八箱票据中找出铁证
环境污染案是这几年我省司法机关重点查办的案件类型,但如何掌握确凿的证据,一直是办案的难点。
2014年初,袁伟英承办了陆某等8人环境污染案。这也是一个“棘手”的案子,涉案主要嫌疑人、皋埠某化工厂负责人陆某笃定地认为公安机关没有确实的证据,因此一口咬定,公安机关从河道中检测出的污染物质并非是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袁伟英知道,没有确凿的证据,难以让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于是,她和同事一道,接连拼上几个星期,从案发单位理出整整七八箱子的进货发票、销售清单等票据,并梳理出该化工厂所使用的原材料、生产成品等清单列表。
之后,根据这些清单,有关专家通过论证,最终明确得出被检测出的污染物质就是该化工厂产生的附属物质。该案庭审时,站在公诉席上的袁伟英,条分缕析,用一个个确凿的证据让陆某最终不得不低头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