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要求,全省民警要树立“出现无户口人员是公安机关的失职,不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是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
3月3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根据全省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的安排部署,2016年将摸清全省人口底数,切实做好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2016年,四川省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等8类“黑户”可登记户口。
这8类无户口人员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他无户口人员。
户籍人口、实有人口数据及分布情况,是全省实施“十三五”规划、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重要依据,事关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按照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四川省将切实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同时,不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的任何前置条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四川省公安厅要求,全省民警要树立“出现无户口人员是公安机关的失职,不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是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
四川省公安厅同时要求,今后公安机关对死亡、服兵役、境外定居及“重、错、假”户口、未落户人员等,切实做到应销尽销、应登尽登;督促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留宿场所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及时申报信息,对拒不申报信息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予以处罚,及时在媒体上曝光;结合居住证制度实施,大力引导群众自主申报登记个人信息。 (夏修露 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