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

2016-03-30 15:54  来源:辽宁长安网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事件,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综治办、辽宁省教育厅决定,自现在至2017年1月底,在全省范围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据了解,“护校安园”行动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建设,学校门口要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安全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强化校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民警担任的校园法制辅导员,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广大学生防拐骗、暴力袭击、火灾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交通事故的能力和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在校园周边开展动态化联勤巡逻防控工作,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加强群防群治措施,对不符合规定接送学生和幼儿的“黑车”,会同主管部门,坚决依法实施处罚;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

  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专案专人,一包到底,快速侦办。对重大线索,省市县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将校园内部和校园门前视频监控系统与“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接入属地公安派出所,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省、市、县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要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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