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发展,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矛盾纠纷也呈现出了复杂性、群体性、易激化、利益性、难化解等特点。
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贵州省以遵义市余庆县、黔南州福泉市等地为代表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总结以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整合资源,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化”的调解工作格局,为推动贵州省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作出了有益探索。
近日,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到遵义市余庆县、黔南州福泉市调研指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时指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法治贵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系统治理,着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1.探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体系建设
“余庆县开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找准了新的载体,也是对‘三不出一不上交’余庆经验的拓展和深化,这种做法很好,值得在全省推广。”
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到遵义市余庆县调研指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时指出,要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断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律师等第三方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维护权益、解决问题。
近年来,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在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村(居)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区域性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物业管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的调解组织,形成了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面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其中,遵义市余庆县司法局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三不出一不上交”矛盾纠纷调处的“余庆经验”,通过积极整合资源、探索多元化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着力为“平安余庆”、“法治余庆”及时作出积极的贡献。
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这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让群众能享受到“一站式”的法律服务,满足了余庆群众逐渐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需求,而“限时办结”矛盾纠纷的工作要求,确保实现了“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据悉,该中心采取“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的方式,整合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等工作职能,实行“统一接待、集中受理、统一分流、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的工作流程多元化解全县矛盾纠纷。
该中心还设有12348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律师、公证、信访代理等等法律服务窗口,进驻有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文冈律师事务所、名城律师事务所、城关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部门,进驻专门法律服务人员24人全天候接待当事人,梳理纠纷种类,指派办理。
同时,为扎实推进余庆的矛盾纠纷多元化体系建设,余庆县司法局成立以了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强化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多元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制定了“余庆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多元化工作实施方案”,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多元化工作的要求、内容和目标进行了明确,使该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得到顺利实施;每年组织全县性的调解工作业务培训,以着力提升化解纠纷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
此外,该局通过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居)、组四级调解组织网格体系,并聘用有威望、基层经验丰富的群众担任社区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的群众工作能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夯实根基,多元调处矛盾纠纷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发展,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矛盾纠纷也呈现出了复杂性、群体性、易激化、利益性、难化解等特点。
因而,如何将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实现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是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重要工作内容。
为此,贵州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不断夯实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根基,为构建“多元化”的调解工作格局打下了坚实基础,确保了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其中,黔南州福泉市司法局针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着力加强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据悉,该局紧紧围绕福泉“112”多元化解纠纷模式(搭建“1”个平台,即市级大调解联动平台;构建“1”套机制,即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的诉调对接机制;组建“2”个服务网络,即第三方调解组织服务网络和以法官工作站、综治工作站等为重点的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网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各方面资源,构建了以基层人民调解为基础、专业调解为重点、司法确认为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在具体的工作中,该局按照“强基层、抓规范、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目标和“六落实六统一”(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的建设标准,坚持硬件建设、软件强化两手抓,联合市综治办制定出台了《福泉市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建设、工作效能建设三提升。
与此同时,该局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衔接、调解协议效力确认、人民调解管理考核机制等多项工作机制,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来实招”,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多元调处质效。
据悉,该局按照调解优先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就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矛盾纠纷。该局还与该市法院对接,在基层法庭、司法所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设立司法确认服务窗口,免费为纠纷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服务,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无缝对接机制,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从而有效解决了“调解—反悔—再调解—再反悔”的马拉松式调解难题。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
一直以来,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
为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省司法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分别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检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与省综治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保监会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关于共同建立群体性劳动纠纷调解联动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有关意见》等指导意见,以此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基本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遵义市习水县,该县成立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办公室,建立起县委县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三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和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
同时,该县充分利用“三调联动”办公室和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两个平台,发挥各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合同效力,成功调解了大量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
此外,该县按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检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充分利用“三调联动”办公室这个平台,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协作,将司法机关委托的调解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解到县调委会和乡镇调委会调解,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的时效性。
据悉,自该办公室2015年8月成立以来,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71件,调解成功466件,涉及金额6462.09万元,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4.积极搭建矛盾纠纷调处衔接联动平台
为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贵州省部分地区积极搭建矛盾纠纷调处衔接联动平台,从而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该地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实现纠纷解决的低成本和多元化,黔南州福泉市按照“政府主导、资源整合、多方参与、高效便民”的思路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及编办等部门支持,于2015年10月10日挂牌成立了贵州省首家核定正式编制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构——福泉市多元化调处中心。
据了解,该中心明确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它也是一个市级层面的矛盾纠纷调处衔接联动平台,具体负责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矛盾纠纷进行审查登记、分流委派和跟踪督办。
该中心成立后建立了规范高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衔接管理机制,有效破解过去调解组织“一盘散沙、单兵作战”的局面,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明显提升。
同时,该中心牵头草拟并报福泉市委、市政府批准,出台了《福泉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衔接联动暂行办法》,推动矛盾纠纷当事人、第三方调解组织、行政单位、司法机关等多方在调解过程中快速反应、高效衔接,为依法、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打通了“绿色通道”。
2015年12月某日,经福泉市多元化调处中心协调,福泉市牛场镇人民调委会联合牛场法庭、镇综治办、石板寨村民委员会等成功调处一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帮助农民工杨某获得了百万赔偿。
熊某的丈夫杨某一年前在福泉某矿业公司务工期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导致杨某工伤一级伤残,至今仍瘫痪在床。杨某上有年过六旬的父母,下有四个未成年子女,家庭状况极其困难,其妻熊某多次找到其丈夫务工的某矿业公司进行索赔未果。
熊某无奈到该市牛场镇调委会申请调处,经福泉市多元化调处中心协调,牛场镇调委会与牛场法庭、镇综治办及用工单位所在的石板寨村民委员会等多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处。
调解人员根据法律规定精准计算出赔偿金额,同时对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过调解员们近一个月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自愿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协议约定,由矿业公司向杨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期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36万余元。
此后,双方当事人在牛场镇人民调委会的引导下,就该赔偿协议向福泉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协议的履行提供强制执行力保障。最终,当熊某拿到先期赔偿的80万元赔偿款后,熊某及家人激动得泪流满面,他们也向福泉市多元化调处中心的工作人员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这也是福泉市多元化调处中心参与并成功协调化解的矛盾纠纷之一。
5.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十二五”期间,贵州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依照《人民解调法》规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调解领域不断拓展,调解能力水平明显提升,调解质量不断提高,筑牢了贵州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此期间,贵州省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实现了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领域不断拓展,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矛盾多发易发和群众关注领域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据统计,近五年来,贵州省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20724个,其中,村调委会15642个,居调委会1901个,乡(镇)调委会1301个,街道调委会236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535个,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环境污染、旅游消费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109个,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区域、行业全覆盖。
五年来,贵州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8.6万件,涉及当事人202万人,调解成功86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
在人民调解工作成绩斐然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伴随着贵州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时期,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社会矛盾的加剧呼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
在2015年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动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机制,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
下一步,贵州省将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交通管理、信访维稳、医疗卫生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由行政部门委托或移交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继续探索诉调对接、检调对接机制,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通过诉前告知人民调解、诉中委托人民调解、诉后执行和解等方式,主动介入、积极作为,努力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和负担,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吴国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