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州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向纵深推进,根据省检察院安排,该院组织开展了此次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通过联合联动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二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立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是全面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开启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
四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通过系统预防、行业预防、个案预防,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源头预防。
五是继续推进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生态修复、“补植复绿”、量刑建议等工作,努力形成生态环境立体化、多元化的综合治理格局。
重点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要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共同推进。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3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实施开展、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该院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清单,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部门到个人。
专项行动的开展,必将对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黔西南起到积极作用。(蒋煜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