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职能,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宏维,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龙凤鸣及审管办工作人员一行5人前往各基层法院,对基层法院班子成员、正副庭长、一线法官、书记员进行为期六天的审判管理工作专项培训。
本次培训是全市法院首次面向基层法院所有领导班子、审判执行业务庭一线法官、书记员的审判管理工作专项培训,共计四期,参训120余人。通过审判管理专项培训,参训人员充分认识“由谁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树立了抓审判就必须抓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形象、以管理保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审判管理必须实行层级审判管理,在法院大审管格局中,作为审判管主体的审委会、院长、庭长、审判长、法官必须履行“一岗双责”,各审判业务庭作为二级管理,在整个审判管理体系中起最为关键的作用,审管办是各审判管理主体的参谋助手,起承上启下作用;充分认识到了当前审判管理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各县(区)法院也客观、务实地认识到了过去应付式对待审判管理,只顾埋头干事不善于通过审判管理总结不足、提前谋划、反思提升带来的年复一年的平淡业绩,已不能实现司法改革的大趋势、新常态、新要求。
参训会后,各县(区)法院领导一致表示,以2016年开展“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年”活动为契机,树立“大管理”理念,强化管理意识,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了审判管理工作能力,提早谋划今年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并保障落实,为下一步做好全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适应形势发展,保障司法改革。(孙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