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16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全区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会议在梧州召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金明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陈波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区检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果,在法学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800多篇,产生一批优秀调研成果,一些成果得到及时转化和应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机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批优秀研究人才脱颖而出,一批研究骨干陆续入选全国、全区检察人才库。同时,全区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检察委员会组织建设,人员配备及机构设置呈现进一步优化态势,检察委员会宏观指导、重大案件质量把关和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正确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能力显著提高。
会议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广西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之年,全区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我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成功经验,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深入思考和调查研究新时期检察工作如何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总结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成果和经验,坚持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并重,加强对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努力在服务检察工作大局、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检察工作和促进检察改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要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任务,更加重视和发挥检察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推进检察委员会工作创新发展,提高检察委员会决策质量和工作水平。检察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质量把关,加强对重大业务问题的研究决策,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功能,大力提高自身工作水平,促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司法。要聚焦检察委员会规范化问题,持续深入抓好专项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何重任)